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反诉原告)***、***、***应继续履行2019年8月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协助并配合奉节县银河航运有限公司将被告(反诉原告)***、***、***各自名下持有的该公司25%的股权份额变更登记至原告(反诉被告)***的名下;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1897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897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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