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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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修武县七星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修武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f15296d11417e43a@wx.tenpay.com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927.13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