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尚志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尚志支行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544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尚志支行负担25元,其余5519元退回原告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尚志支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2-07 |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