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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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肇东市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黑龙江兰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肇东市瑞财大厦A栋产籍号为:04-028-0703020402;产籍号为04-028-0703-030502;瑞财大厦B栋产籍号为:04-028-0691-010201;产籍号为产籍号为04-028-0691-030402;产籍号为04-028-0691-010301;产籍号为04-028-0691-020401六套房屋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0-11-06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