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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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75344元,由上海博瑞信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87672元,由山东吉龙实业公司有限公司、莱阳宏顺食品公司有限公司负担8767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9-16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