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通承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承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陕0113民初21227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南通承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通市。

法定代表人:曹雪峰,职务不详。

被告:南通承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新城区。

负责人:马晓荣,职务不详。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与被告南通承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承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本院立案并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孟元元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邢彤丹

裁判日期 2019-12-02
发布日期 2020-01-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