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郸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郸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豫1625执1948号

李治印、任金玉、徐国志:

本院执行的李治印、任金玉申请执行徐国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将生效的法律文书全部履行完毕,此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赵增瑞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王朝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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