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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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以款项5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标准,自2020年3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