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许昌远通运输有限公司
河南骏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维持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2019)豫1003民初5084号民事判决。

原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06元,由原审原告河南骏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34元,由原审被告***、***、许昌远通运输有限公司负担157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09
发布日期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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