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济南律联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12民初10380号 原告:济南律联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赵朝旭,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瑞璇,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济南律联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2日立案。原告济南律联投资有限公司在本院通知其预交诉讼费后,明确表示不交纳诉讼费,并同意本案按其撤回起诉处理。 本案按济南律联投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克峰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赵妍 |
裁判日期 | 2020-12-03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