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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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泰州市海陵区智优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1202执2230号 梅玲、泰州市海陵区智优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梅玲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泰州市海陵区智优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已扣划被执行人泰州市海陵区智优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3847.82元,含本案案款13741.82元及本案执行费106元,且上述案款已发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梅玲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泰州市海陵区智优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