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发布于:2020-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浙0212民初14406号

原告

徐惠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物业公司员工,住***。

被告

方幸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公务员,住***。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立案时间

2020年10月26日

适用程序

简易程序

诉讼请求

(变更后)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90万元。

调解协议内容

一、被告方幸伟返还原告徐惠波借款本金90万元,该款于2020年12月20日前转汇至原告徐惠波银行账户(户名:徐惠波,账号:8101110101********,开户行: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潘火支行);

二、案件受理费12800元,减半收取计6400元,由被告方幸伟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组织

司法解析
类型 {C}民事调解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C}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