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703执保444号

曹文勇(申请人)、

程安健(被申请人):

申请人曹文勇与被申请人程安健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曹文勇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将被申请人程安健的银行存款在50000元内予以冻结。本院立案执行后,通过查询被申请人名下财产,被申请人程安健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保全。

至此,(2019)川1703民初276号民事判决书无财产可供保全,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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