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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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荣县旭阳镇青羊路X号成套住宅[建筑面积121.7平方米]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杨常军所有。荣县旭阳镇青羊路X号成套住宅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杨常军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杨常军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税、费,由被执行人***与买受人杨常军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