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廊坊市中投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不得执行位于廊坊市安次区的房屋; 二、确认位于廊坊市安次区的房屋为原告廊坊市中投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2019)冀1023执异28号执行异议裁定于本判决生效时自动失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