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饶市三和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查封被申请人***、***、上饶市三和置业有限公司价值4,600,000元的财产或财产性权益(具体查封/冻结财产以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为准);

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行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06-05
发布日期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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