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潮支行 贵州瑞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贵州瑞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义务人未按本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为645元,由被告贵州瑞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541元,由原告***负担10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在上诉期限内向上诉法院预交上诉费,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本判决生效后,如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可在判决确定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9-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