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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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在肇源农场亩土地经营权查封期限为1年,(自2020年9月10日起至2021年9月9日止); 二、查封期间,土地承包费由申请执行人承担,土地经菅权及相关补贴归申请执行人所有; 三、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9-10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