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变更彬州市人民法院(2020)陕0482民初108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32960元及电动三轮车一辆;”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39500元及电动三轮车一辆”;

二、撤销彬州市人民法院(2020)陕0482民初108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审案件受理费788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11
发布日期 2020-1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