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询、冻结被申请人***(身份证号码4305××××)在银行的存款8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2日)。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12
发布日期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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