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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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德州春都食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依法冻结或查封***、***、德州春都食品有限公司名下118000元的银行存款或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111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日期 | 2020-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