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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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以四十一万一千元为限额,冻结或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账号:×××)、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账号:×××)。 案件申请费二千五百七十五元,由***预交(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9-9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