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保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吴杰、李建新银行存款、支付宝余额、微信余额等共计327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于327000元的其他财产;

二、冻结申请人张继纺名下开户行为天津农商银行,账号为6231********的银行账户内存款100003.34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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