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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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依安县万达货运有限公司 白城市万达货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2.00元,由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9 |
| 发布日期 | 2020-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