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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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法院 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江苏垚星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7076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75764元,由原告江苏垚星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9
发布日期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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