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元品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涿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591000元及利息(以591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28%计算,自2019年9月1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原告负担148元,被告***负担4826元,被告***负担4826元;保全费3520元、保险费1132元,由被告***负担2326元,被告***负担232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