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信远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08民初17082号 原告:成都信远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文启。 委托诉讼代理人:邓远俊,律师,一般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毛彦霁,律师,一般授权。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成都信远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6日立案。原告成都信远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成都信远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曹晶晶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 书记员冯丹婷 |
| 裁判日期 | 2020-12-04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