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唐山瑞莎实业集团迁西瑞莎超市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产品责任纠纷 |
| 法院 | 迁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唐山瑞莎实业集团迁西瑞莎超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原告***货款人民币1432.8元。 二、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还被告唐山瑞莎实业集团迁西瑞莎超市有限公司俄罗斯椴树蜂蜜12瓶,波罗的海野生千花蜜10瓶,红色包装的俄罗斯骑士咖啡6瓶,绿色包装俄罗斯骑士咖啡4瓶,俄罗斯雀巢咖啡8瓶;如不能退还,按单价折抵应退款项。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8元,减半收取计99元,由被告唐山瑞莎实业集团迁西瑞莎超市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03 |
| 发布日期 | 2020-0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