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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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武汉中信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相邻关系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除漏水隐患,排除对原告***房屋的漏水妨害;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因漏水造成的房屋装修损失6,123.67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无法使用房屋期间的损失12,528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825元由原告***负担558元,被告***负担26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8-07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