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金鸿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淘房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合一信源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武汉市淘房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8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时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10元,由被告武汉市淘房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