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京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1民终860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芮秋平,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胜寒,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蕾,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孔德根,江苏苏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春玲,江苏苏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南京易发商业管理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原名南京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

上诉人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丰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南京易发商业管理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发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9)苏0106民初27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9月1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案上诉人圣丰公司的上诉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钮丽娜

审判员张旭东

审判员白文虎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汪海燕

裁判日期 2020-12-07
发布日期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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