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理市如家艺家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大理市如家艺家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 二、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大理市如家艺家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装修工程款164,6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92元,减半收取计179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 |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