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崇左市跃动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人事争议案件执行 |
| 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1402执1410号 梁再强、广西崇左市跃动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梁再强与被执行人广西崇左市跃动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经被执行人广西崇左市跃动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自动履行,履行金额为11290元(其中工资本金11202元,利息20元,执行费68元)。执行费68元已上缴国库,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