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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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未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五牛佑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苏1204民初5444号民事判决书关于被执行人江苏未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承担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江苏未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及被执行人江苏未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江苏未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0-12-2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