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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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河北关将军门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撤回对被告***、***、***、河北关将军门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084元,减半收取2042元,由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承担。 |
裁判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