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莒南县金瑞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远科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变更莒南县人民法院(2020)鲁1327民初400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4840000元”为“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4890000元”。

二、维持莒南县人民法院(2020)鲁1327民初400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第三项即“驳回原告莒南县金瑞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17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莒南县瑞金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负担7938,***、***负担4876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1700元,由上诉人***负担7238元;由上诉人***、***共同负担4446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16
发布日期 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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