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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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金瑞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远科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变更莒南县人民法院(2020)鲁1327民初400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4840000元”为“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4890000元”。 二、维持莒南县人民法院(2020)鲁1327民初400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第三项即“驳回原告莒南县金瑞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17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莒南县瑞金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负担7938,***、***负担4876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1700元,由上诉人***负担7238元;由上诉人***、***共同负担4446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16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