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常德桥南隆腾置业有限公司 常德新希望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在常德桥南隆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对***工程款债权1967920元予以确认的基础上,补充确认***在常德桥南隆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中享有的工程款债权1000000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17400元,减半收取8700元,由常德桥南隆腾置业有限公司负担6000元,***负担27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