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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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房屋编码:3413020408003800012208)。保全价值270000元。期限三年。查封期间允许使用,但不得买卖、抵押、转让、赠与等。 案件申请费1870元,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6-18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