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阳万通汽车运输队
海城市宝德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费纠纷
法院 辽宁省辽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反诉被告)辽阳万通汽车运输队与被告***签订的《挂靠协议书》;

二、驳回原告辽阳万通汽车运输队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970元,减半收取485元,由原告负担240元,被告负担245元;反诉费8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9-4
发布日期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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