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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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万通汽车运输队 海城市宝德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费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辽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反诉被告)辽阳万通汽车运输队与被告***签订的《挂靠协议书》; 二、驳回原告辽阳万通汽车运输队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970元,减半收取485元,由原告负担240元,被告负担245元;反诉费8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9-4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