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佳环电子有限公司 山东泉林集团热电有限公司 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告浙江佳环电子有限公司对被告山东泉林集团热电 有限公司的债权数额为154000元。 案件受理费1690元,由被告山东泉林集团热电有限公司负 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