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市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38000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有关单位收入38000元或查封、扣押其收入38000元的财产。

如需续冻结、查封,请在本次冻结、查封到期前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冻结、查封申请书,逾期则视为放弃该种强制措施。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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