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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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210000元或查封、冻结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19 |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