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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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郭文祥位于兴化市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苏(2016)兴化不动产权第0012014号。 财产保全申请费117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4-8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