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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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余姚市艾特你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81执2369号 申请执行人:梁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余姚市艾特你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GRP5534。 法定代表人:卓超。 被执行人:卓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徐银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281民初1300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7月20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支付标的金额1830元。后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将被执行人余姚市艾特你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名下的空调、地、地板一批进行司法拍卖分配1830元给申请人梁杰,本案执行完毕。本案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