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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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杨柳青支行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创意盛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创意盛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香河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对被申请人天津创意盛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香河分公司(财产线索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卡号:50×××03)、被申请人***(财产线索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杨柳青支行,卡号:92×××83)名下银行存款1400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