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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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银沙路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榆林市榆阳区西沙文化路西广德巷十四排1号1-2层××号的房产(产权证号:××号)的查封措施。 二、将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榆林市榆阳区西沙文化路西广德巷十四排1号1-2层××号的房产(产权证号:××号)过户至买受人文飞(身份证号:)名下,原房产证作废。 三、买受人文飞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