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巨维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山东巨维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乐陵市西南侧土地及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16)乐陵市不动产权第0000056号。 二、查封被申请人山东巨维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存放于厂区内部的煅烧炉4套、原料仓(可移动)3套。 三、查封被申请人山东巨维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厂区内部的钢结构成品库、钢结构生产车间、钢结构原材料仓库。 以上三项总计保全金额5328790.53元。 四、查封申请人坐落于乐陵市信用社房产一套,房屋产权证号为:乐房权证乐陵字第××号。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申请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