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普通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定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定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赣0728执1617号 徐细风、大家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 本院执行的徐细风申请大家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大家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67038.98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