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一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惠州市立华家禽有限公司翁源分公司
类型 保全情况告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翁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翁源县人民法院

保全情况告知书

(2020)粤0229执保164号

惠州市立华家禽有限公司翁源分公司、李灶灵、李龙赛、李爱加:

关于申请人惠州市立华家禽有限公司翁源分公司与被申请人李灶灵、李龙赛、李爱加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惠州市立华家禽有限公司翁源分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已作出(2020)粤0229民初1206号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财产查封情况告知如下:

一、已额度冻结对被申请人李灶灵(公民身份证号码:4418811984********)存款62080元(账号:62×××93),实际冻结金额为29.29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4日)

申请人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可以申请法院继续对保全财产查封、冻结,如不申请继续查封、冻结的,原查封、冻结效力将消灭。

翁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李坤玲张志勇联系电话:0751-684****

本院地址:翁源县龙仙镇西区龙仙大道一号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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