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南湖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2019)鄂0504民初54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二审案件受理费1037022元(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本院予以退还。 |
| 裁判日期 | 2020-12-18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